第九章(今日第一更)_食肉之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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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今日第一更)

  在高架立交桥上来来回回绕了好几圈,张小满还是没有再碰到那辆摩托车,他想起了某部电影里的台词,有些错过,不是过错,只是单纯的路过。

  他和黑狼头盔的缘分可能尽了,如果再给他一次和黑狼头盔擦肩而过的机会,他一定不会就这样轻易地放黑狼头盔离开。

  就在张小满充满恶趣味地胡思乱想的时候,忽地瞥见高速入口旁边有一道黑色的车辙印记,在黑色轮胎印记后面大约两三米的位置有一滴血渍。眼睛一亮,立马想起了监控视频里的那辆集装厢货车。

  什么事情只要打起精神一遍又一遍地重复,总归会有收获的,这一滴血就是张小满反反复复在立交桥和高速入口不厌其烦搜索的结果。做学问研究的,就是得耐住性子不怕枯燥,把一件案子当成学问来研究,找出真相是迟早的事情。

  之前张小满虽然查验过货车的车牌的真伪,也询问过货车所属的那家运输公司,确认了监控里的是运输公司的货车,也确实有一车货物需要从D市运往外地,当时才打消了自己的疑虑。

  但现在这道轮胎印和血渍却也证明,那辆车肯定有问题,很可能黑狼头盔驾驶着摩托车开进了集装车厢内,这才使得摩托车看上去从道路上消失一般。

  张小满速即拨通马良的电话,“喂....老马,快帮我查一辆货车.....”

  “先别管什么货车了,”马良打断张小满的话,“小满,我在高架出口逮着那个灰色桑塔纳轿车了,猜猜看,是谁坐在驾驶舱座位里面?”

  张小满思忖片刻,缓缓开口,“汪雅的老公,赵志?”

  马良一怔,“你是有千里眼吗,还是在我身上装了监控,没意思啊,还想卖个关子,你这一猜就猜到了....”

  “很简单,从动机上出发,谁都能猜到,看来汪雅死的那晚去赵志和汪雅家里的就是尹欢欢了.....”张小满顿了一下,“你现在在哪里?”

  “我正押着光头回警局呢,”马良嘟着嘴,“你也早些回来吧,一大堆交通罚单等着你呢,你小子在高架上玩极品飞车呢?告诉你,司马北的车辆可没向出勤登记处报备,我帮你算了算,光罚款可就几千块。”

  “跟我说这些干什么,”张小满眨眨眼睛,“司马北才是车主,对了,司马北那边情况怎么样,尹欢欢送去医院了吗?”

  只听电话里传来一声杀猪般的嚎叫,“张小满,我可都听见了,”司马北恶声恶气地说道,“你别想把自己摘干净了,这钱必须得你出,你不给我就找何瑶赔偿给我,反正那小妮子对你眼馋得紧,到时候你就以身相许吧....”

  张小满瘪了瘪嘴,“一点身外物别看得这么重.....说正经的,你既然跟着马良回警局,这么说尹欢欢已经被拉走了,情况到底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医生在现场抢救了一番,便当场宣布死亡了,”司马北叹了一口气,“伤成那样,华佗再世也救不回来了。”

  “不要将尹欢欢的死讯透露出去,”张小满微眯起眼睛,“老马,告诉医院的医生和护士,对外就说尹欢欢还在抢救中,再让他们安排一间病房,钩子上要有饵,鱼才会去咬,明白了吗?”

  马良一拍大腿,“好主意,我这就给医院的医生和护士打个电话,可是谁来假扮尹欢欢呢?”

  坐在前排的女刑警立马回过头,目光迥然地看向马良,举起右手,自告奋勇道,“我来,这里也就我一个女的。”

  司马北轻咳一声,摸摸鼻子,“你快拉倒吧,一看到坏蛋就双眼放光,你比人家做坏事的还激动,鱼儿还没上钩就跑了。”

  女刑警冷哼一声,愤懑地盯着司马北,正欲强辩几句,只听马良淡淡说了一句,“这货一根筋,演技确实不行.....”

  “找何瑶吧,她是专业的演员,”张小满刚说出这句话,心里突地咯噔一下,生出一种不好的预感,摇晃几下脑袋,“你现在就通知何瑶,让她在警局等着,先别一个人去医院,等我到了,到时候再一起去,谋划妥当再行动。”

  “那是自然,”马良正色道,“一切以安全为第一位,你也一样,回来的路上当心点,可别再玩什么飞车技,小命就一条,别开玩笑。”

  张小满挂断电话,开始认真思索起来,刚才心中一闪而过的警兆给自己提了个醒,光想着怎么破案抓坏人是不行的,首要的还是得以保护好人不受伤害为主,恶果一旦造成,悔之晚矣。

  看来自己要更加小心一点,布局再谨慎一点,多想想各种可能会发生的意外情况,这样或许就能将危险系数降到最低,不幸发生的概率也能降到最低。

  正当张小满满怀心事驾驶着五菱开往警局的时候,一辆白色的面包车悄然地跟在五菱的后面,驾驶舱里坐着一位身穿黄色志愿者衣服的男人,双眼通红地盯着五菱。

  男人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位上的蛋糕,泪水一滴滴地从眼角滑落。

  这是他今天早上专门去蛋糕店定做的,今天是她的生日,没想到却也成为她的忌日。

  他这辈子没什么大的追求,就想看到她那双会笑的眼睛,对着自己眨一眨,一眨一眨地就像天上的星星,心里有再多的苦也都会烟消云散。

  为什么?

  自己是造过很多孽,但谈不上伤天害理,就算要报应也该报应在自己的身上,为什么要取走她的姓名!

  一个人有很多面,大部分人都认为他很爱钱,但其实他更惜命。任谁经历了那样流离失所,朝不保夕的日子都会和他一样惜命,所以才会当一棵墙头草。

  做过坏事,也做过好事,身上这件衣服就是证明,他喜欢穿着这样的衣服,只有在这身黄衣之下,帮助那些可怜的人,才会让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是热的。

  但现在他血彻底凉了下来,也不想再惜命了,生命的全部意义都被人剥夺,这样的人生已经让人没有丝毫留恋。

  以前总认为到了大城市就好了,那样吃人的日子就会离他们远远的。没想到,大城市也吃人,而且更狠,连皮带骨整个囫囵生吞下去,连个泡都不冒一下。

  哀莫大于心死,他已经对这个世界失望透顶了。

  深吸一口气,黄衣志愿者像一条毒蛇一样瞳孔紧缩,舔了舔嘴唇,准备发出他最后的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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